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到期需要从新办理。只有办理之后,才有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的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证件。
一、申请办理提供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综合分析报告;
4、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管理、技术、财会人员名册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7、车辆行使证复印件,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搬运装卸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8、办公场所、经营场地证明;
9、企业经营管理、车辆技术管理及运输安全管理等制度;
10、消防合格证明。
二、办事流程
1、企业向高新区交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经办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告知单;
3、资料齐备后,由高新区交管所人员到企业现场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制证或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办证的理由;
4、市交通局运管处审核后,报省运管局或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营运证》;
5、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