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咨询并领取申请材料清单及卫生标准(或到示范区网站下载),换证者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
2、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监督员到现场按标准监督检查,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许可证。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换证者出具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公证后的租赁协议)
4、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5、卫生管理组织、制度(上墙)及复印件
6、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用品、空气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7、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2份
8、《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9、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
1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原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