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名称必须遵循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外资公司名称组成、名称核准程序等与内资公司基本一样。
上海外资公司名称规定如下:
一、外资公司名称构成
1.名称的构成: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一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上海(行政区划)+远东(字号)+信息技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2.字号:以2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特点:包括产品名称、行业名称或产业名称等,如贸易、信息科技、广告、企业管理等。
4.组织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上海外资公司名称查名规则
1、同行业公司字号不能同名不能同音。
2、2个字以上的字号,查名时需拆开来查,比如“大容行”,查名时会查“大容”、“容行”、“大容行”,查三次。
三、上海外资公司名称核准程序
1、名称预查
需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法人提供身份证,名称预查是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区工商局。
2、名称审核
区工商局预查通过后,报市工商局审核,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3、颁发证书
市工商局名称审核通过后,由区工商局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凭受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还未办理工商登记,可以延期,再延长半年。
四、外资公司名称特殊规定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